第20章 离婚(2)(2 / 2)

晚饭是三婶做的。吃饭时,俩人都不说话。

三天后,生活又恢复到了往日。

腊月中旬,外面读书的孩子放寒假回家,家里热闹起来。

今年虽然种地赔了钱,但年总要好好过。给孩子买新衣,置办年货要用钱,三婶回娘家借了1000元钱。她没敢动用卖玉米的钱,过完年,要用那钱买种子、化肥的。

从娘家回来,一进屋,看见一位身材肥硕的大盖帽,同一个瘦高个的年轻人坐在屋里。

三婶一看制服,想起是乡法庭的庭长。脸一下红到耳根。

“你是李秀莲?我还记得你。”

“嗯。”

三婶回答。

“你们不是要离婚吗?商量的怎么样了。我同你丈夫说,他说没这么回事儿。这里不是还有你按的手印。”

庭长抖抖手里一张纸。

“我是一时生气才……”

三婶解释。

“那么说,你们不离了……这就结案了。”

庭长在那表格上写了“经法庭调解,夫妻和解。”又拿出一个小本子,在上面写了几个字说:“你们这个案子,需要交纳诉讼费550元。在这儿签个字吧。你会写字吗?”

“我们不是不离了吗?咋还要钱?”

三婶争辩。

“你们已经正式上诉,我们也正式受理。我们这是依法执行公务。”

“你快滚一边拿钱去,别丢人了!”

三叔气呼呼地在纸上签了字。

庭长撕下一张给三叔:“这是收据,你收好了。”

三婶从刚由娘家借来的钱里点了550元给庭长。

庭长骑上摩托车走了。这是他今年所结的第146个案子。

(本篇完,请接着看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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