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7(1 / 2)

「为什么是尸骨无存?!」达叔来到江四洋的住处,「难道他真变成鬼魂飘走了?」

「阿豹说可能他火药的分量没拿捏好,才会引起这么强大的爆炸,不过找到衣服碎片不就好了。」江四洋现在可得意了,因为他可以名正言顺的成为陶氏的接班人了。

「你可不要得意忘形,这其中有太多可疑的地方,你该派人调查清楚,不能让警方先查到线索。」

「是是是,我有空就查行吧!」这老家伙太过小心,让人心烦。

「有空?请问表少爷何时有空了?」达叔不得不提醒他,「如果一直找不到尸首,警方可能不会结案。」

「那你要我怎么做?」江四洋烦躁的坐直身躯。

「尸首一直不被发现的话,你说该怎么做?」他的暗示已经很明白了。

江四洋凝起眉,「你是要我找个人——」

「ㄟ……我可没说,只是提醒你而已。还有,不要忘了我那一份,什么时候才准备好?」

「安啦!我都还没接手,等正式进了公司掌理一切,你的那份我自然会依约汇给你。」江四洋伸了个懒腰,「我等会儿还有事,你可以先离开了。」

达叔眯起眸,拳头一握便离开了,直到楼下,他意外看见已好一阵子没见的凌羚!

「嗨,达叔,你没忘了我吧?」凌羚可是一路从陶家跟踪他到这里。

「凌小姐,我怎么可能忘了你。」达叔很意外,因此特别谨慎。

「哇……没想到你还认得我,真让我受宠若惊呢!」凌羚走上前,指指他出来的房子,「这里是谁住的?」

「你!」达叔眉头一皱。

「你不知道?」凌羚笑说:「我刚刚问过这附近的邻居,他们说这屋子的主人是陶家的表亲,也是陶氏第二顺位的继承人。」

「那又如何?」他不禁板起脸。

「能如何呢?有人就是会见风转舵,看谁是未来的主人就来奉承阿谀,是吧?」她勾起红唇笑得妩媚,再配上她身上火红的露肩洋装,整个人就像一团火。

「我懒得理你。」达叔坐进停在路边的车里。

凌羚追了过去,对著他说:「我知道陶斯的死和你脱离不了关系,你可以再装,迟早我会把你的狐狸尾巴给揪出来。」

「你不要太过分。」他发狠地走出车外。

「怎么?也想杀我?」凌羚冷笑。

「如果你不想活的话,我可以——」

「嗨!凌羚,你怎么在这里呢?」无巧不巧的,约翰出其不意地出现在她身旁。他又看向达叔,「这位是?」

「他是只老狐狸。」

「凌小姐,我看你还年轻,所以不跟你计较,希望以後我们别再见面。」达叔不想将事情闹大,於是又坐回车里开车离开。

眼看车子扬长而去,她气得直瞪著车子离去的方向,「就只会逃,心里一定有鬼!」

「喂,眼珠子都瞪出来了。」约翰摇头。

「你管我,我想你会出现在这儿,原因不单纯吧?」

他笑著反问:「什么不单纯?别当我在跟踪你,我刚刚去那家店吃面,出来正好看见你。」

凌羚没说话,只是问:「你有开车吗?」

「当然有。」

「载我一程吧!」她累了,已不想再走路了,刚才为了跟踪达叔,她一路上紧绷著神经,到现在人已快虚脱了。

「OK。」他带她走向他的车,进入车内後,他忍不住调侃她,「这次不是我强迫你,而是你要求的喔!」

「斤斤计较。」她当然知道他是指她在店里对他说的那番话。

「呵!别以为男人就特别大方。」约翰揉揉下巴,一路上很平稳的开著车,这种感觉就跟陶斯给她的一样……是一种安全感。

「那今天就大方一点,请我去你家坐坐?」她好想找个人说说话。

「什么?」他很意外她会这么要求。

「不愿意?那算了。」她抿抿唇。

「当然愿意了。」约翰笑著点头,开了一段路後便说:「你刚刚那样子非常危险,你知道吗?」

她眉一蹙,「你我真的只是巧遇?」

「你还在怀疑?拜托,我才没这么闲,只是正好看见你才上前与你打招呼。」他耸耸肩。

「危险也不关你的事。」她咬著下唇,说她去找达叔不紧张其实是骗人的,可她就是恨极了这种忘恩负义的小人。

「但做任何事不能像你这样莽撞行事,我想即便那位叫陶斯的地下知情也不希望你这么做。」

「你到底知道什么?」这下她更疑惑了。

「前两天报纸登得这么大,你当我是瞎子呀!」他一句话倒是将她的怀疑给敲得粉碎。

「我看这样吧!我刚好回国旅游,闲著也是闲著,看你要做什么以後都可以找我陪你。」说著,他便解下手中的链子递给她,「送你。」

「这是什么?」她望著它。

「现在最流行的数字链,上头就是我的联络电话,戴在手上就不会搞丢了。」他撇嘴一笑。

或许对他有著说不出的好奇,以及他身上有太多陶斯的影子,况且他又买了她的香草慕斯,凌羚便将手链挂上。她定睛一看,才发现它是纯白金打造的!「喂,你钱多呀!这么贵的东西。」

「白金哪算贵,只不过不会像银这么容易变色。」他一副无所谓的语气。

「原来你也是大亨。」

「不不,你搞错了,我只是个净会花钱的败家子,家里也只能算小康,绝不是什么大亨。」约翰解释。

瞧他那紧张的神情,她忍不住笑了出来,「我又不会抢你,你还真敏感耶!」

「没办法,认识我的女人都很重视金钱。」过去真是这样。

「真的,那我呢?」她开著玩笑。

「你不会。」他想都没想的说。

「哇!没想到你还真了解我。」她很意外地望著他。

「因为……因为我很会看人。」约翰回头对她眨眨眼。

「哦!」凌羚抿唇一笑,心底突然漾起一丝暖意,不知为什么,她竟觉得今天的约翰特别不一样。

不一会儿到了约翰的「住处」,说是住处还真是客气了,这儿明明就是饭店嘛!「你住这里?」

「对呀!我只是回来旅游一趟,你说我可能在这儿置产吗?」

「这倒也是。」她撇唇一笑,「怕不怕被人说闲话,不怕就请我进去坐吧!」

「当然可以。」带著她一块儿进入他的房间,凌羚更感意外,因为这间房间真大,足以媲美总统套房!「还说你小康咧!我也小康呀!可见你我的小康定义不太一样。」

「哈……你的形容真有意思。」他将车钥匙往桌上一扔,接著打开冰箱,「想喝什么?」

「我要喝那个。」她指著放在角落架上的红酒。

「不行,你酒量太差。」约翰这话一出口,凌羚立刻愣住,他自己也一窒,恨不得打自己一巴掌。

「你怎么知道我酒量不好?」她怀疑的问。

「你忘了吗?我说过我很会看人。」转过身,他手里多了罐西打,接著朝她一扔,「接住。」

凌羚接过手,仍不放弃地问:「你在胡说。告诉我,你到底是谁?」

「我就叫约翰。」

「是吗?那你为什么……为什么给我的感觉和陶斯有些相似,你和他是什么关系?」她眯起眸。

「我根本不认识他呀!」他摊摊手,一副很无辜的样子。

「不肯说?好,那我现在就去陶家将他所有亲人全打听出来,如果那个管家不告诉我,我就赖著不走。」放下西打,她便打算离开。

「别去。」他上前紧扣住她的纤腰。

凌羚顿住,慢慢闭上眼,感觉他的一双手臂圈住自己的感觉,为何这么熟悉、这么似曾相识?

「陶斯……」忍不住,她喃喃喊道。

约翰一震,立刻放开手,「你喊我什么?」

「陶斯……你是陶斯……」凌羚仍闭著眼说。

「笑话,我怎么会是陶斯呢?莫非他真的很像我?」他走到门边,整个人贴在门板上,笑望著她。

她这才张开眼看著他,「以外表而言,你们一点都不像。」

「那就对了,所以我根本不可能是他,懂吗?我看你真是想他想昏了头。」走向她,将她扶到沙发上坐著,再打开西打,「喝一口,让脑子清凉一下,就不会胡思乱想了。」

「我们根本不算认识吧?」她喝了口,沁凉的感觉漫过心头。

「为什么这么问?我觉得我们已经很熟了。」约翰挑起眉。

凌羚抬起脸,突然打定主意道:「做我男朋友好吗?」

「什么?」这可是今天第二个意外。

「我们面包店有个规矩,哪个男人买了我们各自做的糕点,我们就必须倒追对方。之前陶斯买了我做的香草慕斯,既然他已经死了,我现在该追你才是。」她望著约翰那张震惊的睑,微微笑说。 「拜托,你这是在抛绣球吗?」约翰皱起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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