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1 / 2)

  ……

  时光飞逝,转眼间2006年走到尾声,为期两月的第一阶段的大学生活正式结束。

  来年一月份,又涨了一岁的布莱恩在前往马达加斯加的飞机上收到了一封邮件:

  【过去的两个月,以及未来你在牛津平静度过的每一天,是我的第二份酬劳。】

  落款由上次的全名变成了简写:M.H.

  布莱恩目不转睛地阅读这封邮件的时候,坐在他身边的邦德问:“两个多月没有离开过校园,你的状态维持得怎么样?”

  他回过神,掸了掸衬衫袖口,随口开玩笑说道:“非常好。”

  “我觉得我能一口气炸掉两个大使馆。”

第32章

  邦德犀利地看着布莱恩:“这话如果让M女士听见, 你再也别想离开伦敦了。”

  “我什么都没说。”布莱恩立刻低下头,假装很认真地研究起了已经反复看过很多遍的这次行动的目标。

  他和邦德要抓捕一个在世界各地流窜作案的国际炸弹犯。这位炸弹犯有一个显著特点,或者说是令他危险程度大幅上升的地方,即作案地点随机、缺乏明确目的性, 仿佛他每次只是心血来潮对着世界地图扔飞镖, 来决定自己下一次要在哪里挥洒‘艺术’细胞。

  MI6废了挺大力气才确认这位名叫莫拉卡的炸弹犯最近就躲藏在印度洋岛屿国家——马达加斯加。

  没人知道莫拉卡下一次动手会是什么时候, 又将针对哪个倒霉蛋,因此邦德接到的命令是尽快将其活捉。

  留活口主要是为了审讯, 以确认恐怖分子背后是否有组织或更高一级的指挥者。

  但布莱恩前段时间才从‘福尔摩斯是个活人’的新奇感中走出来,大脑对涉及到犯罪推理的内容稍微有些敏感。他仔细阅读着任务介绍, 看着看着就忍不住问邦德:“你说莫拉卡究竟是如何挑选犯罪地点的?”

  邦德还真的想过:“这种人大部分情况下都是为了钱, 他可能有一个或复数个雇主……雇主的目的稍微有些不好猜,但归根结底不外乎钱、权、和政治需求这几项。”

  布莱恩认同他的观点。

  假如这是一本侦探小说, 邦德提出的犯罪原因简直‘庸俗’到了极点,或许这就是为什么特工行动时一般不会对敌人的想法寻根究底。

  没那个必要——他们所有基于理性、压过良知的行动,都出自人类最原始也最残暴的欲望。

  一月份的南半球岛国正值盛夏,下了飞机,一阵酷暑热浪扑面而来。才在太阳底下走了不到十分钟, 布莱恩的衬衫领口处就被汗水浸透了, 他看着泥土地两侧身穿背心短裤的当地人, 喃喃说道:“我要去换个T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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