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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叔不是说年后就要动工,再扩建一个合院吗?怎么还是静悄悄的不见动工的痕迹呢?”

“是,多谢雅爷关心。”知道主子把自个儿的事搁在心上,杨远直觉窝心,连忙点头,“是要再建个合院,等闺女儿出嫁了,就会开始动工,要不,咱家的小儿子明年也要娶媳妇儿了,待他再成亲,这屋子就不够位了。”

“时间过得真快,还记得几位管事常说杨家的小儿子还是个青屁股的小子,怎么明年就要成亲了?!”话毕,两人相视笑了起来,对于这段往事都是记忆犹新。“新媳妇的人选决定了吗?”

“是,是一房远亲介绍的姑娘,娃陈,在新州当地是个大家族,他自个儿到新州去瞧过,说是个模样白净乖巧的姑娘,心里也是喜欢得紧,要不是已经按着要给闺女儿办喜事,那小子还打算今年就把人家姑娘给娶回家呢!”

说完,杨远无奈地叹气,想到儿子是又好气又好笑。

岳颂雅也笑了,“能娶到自个儿喜欢的人,是一件好事,他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又有了意中人,难免会急躁些,这个自然。”

“是,雅爷说得是。”杨远点点头,不自觉地看着主子,心想就算是在他血气方刚的年纪,也不曾见他冲动过,从他还是小少爷,到现在已经是岳家的当家,那股子沉静的气质未曾改变过,就像是从娘胎带出来的一样。

其实,他不该在主子面前提婚事的,只要是待在岳家做事的老部属们,都听说过几位长老对主子逼婚的事。

只是,主子不愧是主子,他这个提的人心里觉着疙瘩,却只见他犹是一脸淡然,丝毫不受影响。

其实,在岳颂雅心里并非完全不受影响,他想到了乐儿,想她在见到别人穿上新娘喜服时,心里究竟是作何感想呢?

只是觉得好看,还是心里会觉得羡幕呢?

犹记得第一次发现她的力大无穷,是在带她去东山骑马时,她发现了一只小野猪被兽器给夹住了腿,她想也不想,一双手就把兽夹给扳开,那明明是一具就算是捕了大老虎都不可能挣开的顽铁,却被她一个姑娘家给徒手打开。

他想,既然凤家回复他说从以前就不曾出现过像她如此奇特的孩子,会不会是当初他给她吃了金丹,才让她变得贪吃能睡,而且一身蛮力呢?

但那也只是他的猜想,没有人可以替他们证实。

毕竟,给她吃的是最后一颗金丹,这世上再也没有多余的金丹,让他给别的孩子吃了,好验证儿提时吞了金丹,体质会变得像她一样。

那她近乎迟钝的单纯心眼儿,也是因为吃了金丹的缘故吗?

他泛起一抹苦笑,轻摇了摇头。

杨远将主子带到闺女的房门外,就在他举起手要敲门之际,房里忽然传来凤八乐的惨叫声。

“不要!住手!快住手!雅哥哥……快来救乐儿啊!”

听见她的喊声,岳颂雅脸色回然一变,眨眼间已经踹开了门板,还不待旁人反应过来,已经率先闯了进去……

“不行!住手!我不要擦胭脂……”

凤八乐一步步地往后退,看着她杨姊姊手里沾着胭脂的饼儿,就像是被拿着把刀追杀一样,一手提着裙摆,不停地往后退。

“就擦一点,乐儿,你瞧自个儿一身大红喜服,那么好看,再擦上点胭脂,一定更加生色漂亮,就一点点,杨姊姊就只给你擦一点点。”杨三妹料定了她穿着层层迭迭的嫁衣,行动不会太利落,见着她一步步往后退,自个儿就一步步逼近,好像是看准了猎物,绝对不许她跑掉!

“不要!住手!快住手!雅哥哥……快来救乐儿啊!”

话才喊完,蓦地,门板砰地一声被踹了开来,岳颂雅高大的身影像道虹光般一抹而入。 “乐……儿?”他不敢相信自己亲眼所见,那个被逼退到墙角,穿着一袭红色嫁衣的女子,真的是他的乐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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