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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归算,我其实一向做事都随心,只做自己想做的事,爱自己想爱的人,执着自己想要执着的念想。

  活得随心所欲,不计后果。

  当然,我也不是完全不考虑后果的愣头青,我一向后果考虑的清清楚楚,可遇上事了却总是不计较这些。

  所以,走了一路,也帮了一路,其间为了萍水相逢、只有一面之缘的陌生人搭上性命的事不计其数。

  实乃这世上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大好人。

  不是我自个儿爱得瑟。

  张楚岚也爱这么夸我。

  张楚岚。

  张楚岚。

  张楚岚啊。

  我拿着石子,又往着它原本该待的西北方瞧了瞧,西北方的尽头是连绵不绝的雪山,苦寒之地,人迹罕至,纯白的天地里只有两对交叠的脚印。

  我脑子里闪过张楚岚一脚没刹住车,栽进雪里吃憋的场面,想,有时候天道并不算薄待我们,想来天底下倒霉蛋这么多,我们只是其中之一,微不足道。

  这些年,是我太钻牛角尖了。

  太固执了。

  我和张楚岚都不是安心呆在一个地方的人,我是想看看世界,想好好入世,张楚岚则从小因为先辈的旧事,四处颠沛流离,东奔西逃,已经不习惯长期呆在一个地方。

  他说,他是没有故乡的人。

  我怼他,你是太爱折腾了。

  我这话其实说的很不对,张楚岚才不爱折腾,他恨不得把自己往土里堆一堆,或者往死人的棺材里躺一躺,懒得再睁开眼睛。

  他就是有这么懒。

  晚上睡觉的时候,连手机都懒得碰,连玩都懒得玩,坐在床边看我玩完手机,看完书,又听我絮叨,懒得一句话都不说,要不是睁着眼睛,神思清明,我都以为他练成了睁着眼睛睡觉的神功。

  其实要想睡觉,就睡呗,我又不会吵着他睡觉,非等着我一起睡。

  由此可见,张楚岚这个人懒就算了,连点小心思也懒得说,显得整个人别扭得很。

  冯宝宝那件事结束后,她获得了新生,自由自在地做起了个潇洒的神仙,张楚岚则留在了原地,他那时候特别小,嫩的穿上校服可以重返校园,可是他老了。

  一下子,就老了。

  老的没有生气,驼着背,垂着头,缩在墙边里,叼着烟,被烟雾盖得抬不起头,眯着眼睛像是要睡着了。

  我旅行途中遇到了他,没敢认。

  跟了好一会儿,才把他喊住。

  张楚岚似乎早就知道我跟着他了,是了,现在想起来,他肯定知道,他那么聪明,心里跟明镜似的,算计人跟玩似的,平时打瞌睡时估计都在复盘自己的算盘呢。

  与其说,我跟着他,不如说,他画了个圈,又一次等我跳进去。

  “楚岚。”其实该叫张楚岚,或者老张的,可是我觉得这么叫太生疏了,我觉得该跟他亲近一点,我也想跟他亲近一点,所以我把那个给他带来麻烦的姓给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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